“小国”马来西亚的经济技术官僚的变迁和特征

作者 鸟居高(RIETI教职研究员/明治大学商学系)
发表日期/编号 2006年4月 06-J-031
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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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观察马来西亚的经济技术官僚从国家独立以来至今所担负的职能变化,可以按照各届政权的发展政策的特征,大致分为6段时期(在5届政权中,仅将马哈蒂尔政权进而分为两段时期)。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可以说发生在:(1)第2段时期:始于1971年的新经济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NEP)实行时期、(2)第3段时期:马哈蒂尔·莫哈迈德(Mahathir Mohammad)政权的前半期(1981年至1990年)和(3)第4段时期:马哈蒂尔政权后期(1991年至2003年)。在(1)的时期中,作为实现NEP两大目标的政策,由于以设立国有企业为代表的政府实施的对企业的直接经营和开发项目的切实执行,出现了1)权力向首相府(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集中和2)技术官僚职能臃肿。

  另一方面,在(2)的时期中,在始于1981年的马哈蒂尔政权统治下,鉴于政府财政恶化、国有企业业绩不佳等情况,引进了以民营化政策为代表的一系列精简计划,政府也随之缩小了其活动范围,同时开始摸索担负可选性职能。

  从马来西亚经济技术官僚的职能变化可以看出,马来西亚经济技术官僚在伴随着实施NEP而发生的臃肿化和权力加强的同时,在马哈蒂尔时期也经历了所谓精简的巨大变革的波澜。但是在引进NEP以来可谓始终如一的是,第一,马来西亚经济技术官僚的存在意义在于制订了为实现NEP所必须的开发项目及其总体的开发计划;第二,在NEP开发政策的大伞下,由于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哈蒂尔的强权领导,使经济技术官僚得以持续担负了开发政策的“献策者、执行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