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跑者方式”下节能法家用电器效率标准管制的成本效益分析与定量性政策评估

作者 戒能一成(RIETI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06年4月 06-J-025
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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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目前,作为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对策之一,经济产业省依照节能法对家用电器制造及进口销售商实行管制,要求其在日本国内销售的家用电器等的能源利用效率必须在目标年度内超过一定的标准值。

  上述关于效率标准的管制措施自1979年起开始施行,并得到好评,被认为对节能政策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政策的多次修订,该管制措施也在不断增加需要管制的特定机器,修改管制标准。但目前该措施仍然存在对老龄化社会的影响缺乏考虑、仅评估节省能源的量,而没有对成本及效益进行定量测量等问题。

  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之一,本文以家用电器为例,以总务省家计调查报告等统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分析不同代人选择购买、废弃家用电器及其使用情况的模型,对不同代人家庭持有、使用的各类家用电器的销售价格、数量及耗电量的变化情况进行了测算,同时建立了以批量生产效应为基础的家用电器生产费用变化模型,测算了各类家用电器应对管制措施的费用情况,从成本效益分析的角度,对“领跑者方式”下家用电器效率标准管制措施试行了定量性政策评估。

  我们将管制范围内的所有机器按折扣率3%换算成当前价值,计算成本效益比。测算结果表明,效益大于成本为正值,该管制措施获得了年均约1800亿日元的效益,同时达到了减少约25Mt-CO2的效果,是一个极其出色的政策措施。

  不过,虽然电冰箱等的成本效益比为正值,但相对而言使用时间较短、从技术上提高效率的余地较小的微波炉等电器的成本效益比为负值,而且成本效益比显著很差,这表明上述管制措施在选择管制对象时,应事先慎重研究成本效益比问题。

  另外,为了确认测算结果的精确度和稳定性,我们对老龄化社会产生的影响、实质经济成长率、实际电费等进行了灵敏度分析。结果表明,对将来实际电费的预测是影响成本效益比测算结果的重要因素,这将是我们今后研究方法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