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制度得以进一步可持续的原理、原则和课题

作者 深尾光洋(RIETI教职研究员/庆应义塾大学)、金子能宏(RIETI教职研究员/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中田大悟(RIETI研究员)、莲见亮(庆应义塾大学大学院)
发表日期/编号 2006年3月 06-J-012
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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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作为现行年金制度中的问题点,本稿着眼保险原理和救助原理的复杂共存对国民年金制度信用的阻碍,运用新开发的年金财务模型(RIETI模型),对通过修订年金制度明确保险原理和救助原理之间的职能分担的选择方式进行定量地评估研究。特别地,将两项修订案作为检算的对象,其一是将基础年金定位于依据救助原理的最低生活保障而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制度修订案,其二是将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制度调整为基于收入比例年金的单一层次的综合新年金,国家财政在救助原理的基础上承担最低保障年金支付的修正案。

  在基础年金由国家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如果将用于厚生年金的保险费水平维持在2004年改革基础上的厚生年金保险费水平,则可将给付乘数设置为现行水平的约1.91倍;如果将给付水平维持在2004年改革时的程度,则用于厚生年金的保险费率能够下调11.93%左右。此外,用于基本年金给付的追加消费税比率最高必须为7%左右。

  在将年金制度调整为综合新年金制度的情况下,用于国家财政负担的消费税率在较低水平就可以解决,但因为年金制度自身规模的巨大膨胀,导致发生现行制度2倍左右的公积金,从而得出必须思考新制度引进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的结论。此外,由于制度转换,支付与负担的关系方面,新旧两种制度之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定量地揭示出新制度引进下存在的年金收益提高和收益恶化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