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植杉威一郎 研究员、 (责任编辑:吉富 胜 研究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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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编号 | 2005年5月 No.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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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文作为经济产业研究所企业金融研究会的部分研究成果,就评价中小企业金融的效率性介绍以下两个观点。
第一、提出“金融机构没有获取与所承受风险相应的利率,故应提高利率”的主张,探讨研究了它的合理性。目前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金融机构现阶段没有获取与所承受风险相应的利率,是因为他们对中小企业未来的业绩一定程度上做出了比较准确地预见,预计到将来的风险会降低。因此仅凭现阶段的风险与回报的关系就主张提高贷款利率是不妥当的。
第二、针对“金融机构运作不合理,导致了本应出局的企业仍然存在”的主张,探讨它的合理性。现阶段我们的结论是,在较多依赖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中,业绩不佳、濒临倒闭的企业被金融机构筛选,支付高额利息并逐渐退出,可以说自然淘汰机制在发生着作用。
当然,我们绝不是支持银行无谬误的说法,而是认为,金融机构的授信方式存在着许多需要改善的问题。但是根据现在的结论,若想大幅度减少金融机构和企业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以更准确的观测向企业传递资金,我们认为仅凭改善金融机构的运作是不行的。那么,应如何向由于规模小而易陷入负债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信用保证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引入企业金融的环境中,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哪些方面有较大的改善余地?就这些问题经济产业研究所企业金融研究会将继续进行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