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开发”行政的展开——以制度和机构为中心

作者 鸟居高 教职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05年3月 05-J-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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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马来西亚(独立时为马来亚联邦)自1957年独立以来,马来民族统一机构(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UMNO)统率的“执政党”至今维持着政权的稳定。以UMNO为中心的执政党展开了三次开发行政。(1)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农村开发,(2)1971年开始的以纠正族群间经济不均衡为目的的“开发”,(3)1981年以后以工业化与培养马来人企业和企业家为目标的开发。这些开发行政的重点与内容虽然有所变化,但马来西亚至今为止都把政权的正统性放在了“促进经济开发”上。这是由于,要通过经济开发来维持由多个族群构成的马来西亚社会的安定,从长远来看,谋求“国民统一”这一政治社会结构的强烈要求推动了经济开发。
  本报告作为分析马来西亚的经济技术官僚的准备工作,将该国开发行政的展开划分为三个时期,概括了各个时期开发政策的特征。第一期(50年代以后至1970年)的特征为:开发行政的基础建设与农村开发的展开。第二期的特征为:为了新经济政策(至1981年)的实施而进行制度上的完善,确立了NEP实行机构。第三期则作为1981年以后马哈蒂尔执政期的制度“改革”,可归纳为如下特征:“新要素”的引进和作为“发挥某种限定作用”的企业家培养。
  这三个时期的共同点是由总理府和经济规划局(EPU)控制开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