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村松岐夫 教职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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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编号 | 2004年3月 04-J-021 |
研究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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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泡沫经济崩溃后作为政府课题的暂缓处理不良债权问题。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社会出现了巨额土地不良债权,这一问题成为90年代政府的主要课题。可是,日本政府并没有迅速采取对策。其间,经济出现了大萧条。但是,直到北海道拓殖银行、山一证券、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等在1997~98年相继破产,不良债权问题一直都没有引起日本政府足够的重视。在此之前,政府当局在处理金融机构破产方面是失败的,或者说措施不及时。更为具体地说,1992年大藏省没有采纳宫泽首相提出引进公共资金加以解决的方案,对“住专”(住宅专门金融机构)重建方案也只采取了临时对策。如此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没能及时解决呢?80年代,其他国家中也出现过经济泡沫,其应对措施也采取得比较晚,可是,善后工作却比日本要快得多。日本为何会落后呢?这个问题已被广泛研究。本文的特点在于:力求探明1992年实行暂缓措施后为什么能够继续拖延?在探讨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时期是从1955年体制开始向新的政党体系过渡的时期。暂缓处理不良债权的原因是不是正存在于这一政治过程中呢?另一方面,本文认为,大藏省在不良债权处理方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活动惯例中还存在实行暂缓措施的另一个原因。由此,本论文的后半部分,对金融行政的组织、人事、资源进行了分析,指出大藏省在金融行政中坚持经济高速发展时代的方针,人事行政的结构对此也起了促进作用。
按照本文依据的“本人代理人论”,90年代前期的一系列暂缓措施,是在55年体制结束后日本政治的“本人糊涂”和金融行政的“代理人权力扩大”状况下产生的。本人糊涂状态使大藏省出现松懈,并且,降低了政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