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活力的角度看税制改革

作者 坂田一郎 顾问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04年3月 04-J-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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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在考虑财政的长期预算制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建时,今后,必然会出现增税和社会保障负担的加重等问题。人们担心随着国民和企业负担的加重,经济活力将会降低。如果不能保持经济活力,就不能实现恢复财政秩序所必需的增收。因此,必须在增加负担之前,实行以提高经济活力为方针的税制改革。本论文首先以与法人相关的税制为中心,提出改革的必要性正在从反映个别行业的特性,向贯穿行业的特性方面转化,税制的决定过程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次,以此为依据,提出要引进新的改革理念。具体阐述要区分“税制基础结构的改革”和“利用税金的国家投资”这两个领域,力图引进变革对应性这一概念、对个别观念进行重新组织和明确化等。再次,就适应新观念的税制改革方法进行探讨。最后,就各个改革理念,提出了今后三年需要改革的具体课题。比如,大胆地重新认识事业体的区分方式、涵盖税务、会计、商法三方面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