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深尾京司 教职研究员(与袁堂军合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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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编号 | 2002年9月 02-J-014 |
研究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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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我们利用1934年到1936年间日本、朝鲜和台湾50多种商品的绝对价格数据、以及通过家庭收支情况调查得出的消费比率,推算出了消费者物价绝对水平指数,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实际消费水平和实质GDP进行了长期比较。其结论是:从1934年到1936年消费者物价绝对水平的平均值来看,朝鲜是日本的0.86倍,台湾是日本的0.84倍;将朝鲜和台湾直接进行比较的结果表明,朝鲜是台湾的1.03倍,这与上述两个数字比较吻合。该结论与Maddison(1995)的推算中所体现出的GDP消价指数(其推算结果是朝鲜的物价水平远低于台湾)差距很大。此外,在对上述三个国家和地区人均实际消费水平进行比较方面,我们的推算所得出的结论是,二战前台湾的人均消费水平高于朝鲜;这与Maddion的结论截然相反——他认为朝鲜的GDP相对较高。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对富裕程度不仅取决于GDP实际增长情况,同时也受交易条件变化的影响。Maddison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忽视了交易条件的变化,因而有可能在对历史情况的推算中发生偏差。这是因为,如果采用该方法对交易条件长期恶化的国家进行分析,就会过低评价该国曾经的富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