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摘要

国有企业与竞争中立性:验证中国的电视机、空调及手机市场

作者 渡边真理子(学习院大学)
研究课题 现代国际贸易投资体制的综合研究(第II期)
下载/链接

  本研究摘要根据分析结果,以政策意义为中心进行了大胆的论述,并非工作论文的组成部分。关于分析内容的详情请阅读工作论文。另外,在此论述的见解由执笔人个人负责,不代表(独立行政法人)经济产业研究所的见解。

  企业在市场开展竞争的战略是多种多样的。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使用价值,向消费者收取低于使用价值的价格。当企业能够以低于价格的成本提供商品时,就可以向社会提供正"交易利益"的机会,并获得正利益。消费者对使用价值的评价多种多样,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差异化参与市场,持续获取利益。实证产业组织论的研究方法使通过测量来掌握这种差异化的企业定位成为可能。利用这种研究方法可以了解企业采取的战略和在竞争中的定位与企业其他属性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笔者现在正通过中国多个市场的数据,分析在中国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采取了什么样的战略,这些战略对市场整体状况、特别是对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和社会福利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对于此次加入研究课题的贸易政策对国有企业行为规范的是与非、以及适用范围,也使用这个研究方法,从国有企业的存在是否为提高市场竞争质量、即消费者剩余和企业利益加在一起的社会福利做出了贡献这一视点进行了分析。

中国电子产品市场的竞争战略分布:分析结果

  本研究使用中国30个城市有关品牌、产品功能、价格和销售量的数据,对空调、电视机、手机3个产业推算了设想各种产品差别化竞争的需求函数。从需求函数推算值可以推算出各个市场的消费者人均从各个产品得到的以金额为基础的满足度值。根据这个满足度金额可以计算出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评价,也就是计算出使用价值。

  从这个使用价值推测值可以观察到企业在把该商品投放市场时,选择了什么样的使用价值和价格的组合。例如,即使提供同样水平的消费者剩余,但提供的是使用价值较高的商品,还是价格较低的商品,实际上企业的战略多种多样。为了使这种组合视觉化,我们用价格-使用价值无差别曲线来进行描绘。下图显示了在某个城市、某年的市场上提供了最畅销水平的消费者剩余的商品,描绘了其使用价值和价格的分布。另一方面,我们还描绘了特定企业向市场提供的所有商品的价格和使用价值的分布,以观察其价格-使用价值供给曲线。通过描绘这样的价格-使用价值曲线来掌握各企业的战略。

  我们的主要发现如下。关于本稿主要关注的国有企业和市场竞争的质量,通过观察价格-使用价值供给曲线,确认了下述各事项:(1)在空调市场,国有、民营、外资3种所有制和企业战略(成本优势还是使用价值优势)之间没有观察到明确的相关关系,外资企业的使用价值优势领域比民营和国有企业更广泛,总体上向市场提供了成本优势和使用价值优势两个领域的商品(参照图1a)。(2)另一方面,在电视机产业和手机产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集中于成本优势战略,外资企业相对采取了使用价值优势战略(参照图1b、图1c)。(3)在电视机和手机市场,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的使用价值领域,观察到了价格与使用价值独立平行,即价格与使用价值的大小无关,是按一定规律来定价的。

图1a:企业提供的价格与使用价值的组合:空调 2010年
图1a:企业提供的价格与使用价值的组合:空调  2010年
注:实线为国有企业、细点线为民营企业、单点链线为外资企业。
资料来源:Watanabe(2015)
图1b:价格与使用价值的组合:电视机 2007年
图1b:价格与使用价值的组合:电视机  2007年
注:实线为国有企业、细点线为民营企业、单点链线为外资企业。
资料来源:Watanabe(2015)
图1c:价格与使用价值的组合:手机 2008年
图1c:价格与使用价值的组合:手机  2008年
注:实线为国有企业、细点线为民营企业、单点链线为外资企业。
资料来源:Watanabe(2015)

是否发生了掠夺性定价?

  当这种制定价格独立于使用价值之外时,从企业方来看,就意味着即使提供高使用价值也无法制定高价格。这种状况可能显示了市场机制中存在某种扭曲。

  本稿认为,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国有企业的中立规则指出的一个问题,即如果有某个经济主体利用宽松的预算制约,设定排除竞争对手的低价格,那么即使市场存在差别化,该差别化的效果也有可能不反映市场的均衡价格。

  为了确认这个假说是否成立,笔者考察了资金制约宽松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时市场是否均衡,对假说进行了验证。在Hotelling的差别化模型中引进参与竞争的2家企业的最佳战略,其中1家企业依靠宽松的预算制约设定低于成本的价格,本稿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考察。

  根据这个理论模型,预算制约宽松的企业,显示预算制约宽松的借款越多,就越能降低价格。结果发现,这个企业的竞争对手即使提供高使用价值,也无法反映在价格里。而且模型表明,均衡市场的份额并不取决于价格和使用价值,而是由显示宽松的预算制约的借款额决定的。这一结果也就是OECD竞争中立性规则对指责为反中立性的掠夺性定价(Predatory Pricing)的机制进行解释时使用的理论模型。

  从理论上说,享有宽松的预算制约的企业,可以利用自家产品的使用价值优势设定高价格。但是在实际上,从使用价值推定值发现,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提供的使用价值平均值没有差距。由于国有企业的使用价值没有非偶然性地优于民营企业,因此价格设定并没有反映出使用价值的大小。结果是在市场竞争的企业不能把自己提供的产品的使用价值反映在价格里。也就是说,从上图的价格-使用价值曲线数据得到的发现和理论上的解释相一致。本模型是对静态框架的分析,但可以认为它捕捉到了中国市场的特征之一。

  进而把价格回归使用价值、企业债务、成本进行计算的结果发现,只有电视机市场的债务与价格处于负关系。另一方面,在空调和手机市场,企业的债务与价格之间没有观察到非偶然性关系。但是,由于现在的数据欠缺很多,需要改善;以及按照上述理论模型推算结构,对上述假说进行验证都是今后的课题。

政策含义

  本稿的分析结果提示了下述政策意义。在中国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相互竞争的市场中,存在着中立性得到保证、健康发展的市场,同时也存在宽松的预算制约导致过度价格竞争、可能阻碍对使用价值投资的市场。享受银行融资和政策优惠的不平等状况可能阻碍了竞争中立性。在这样的市场里,使参与市场企业的参与和退出条件保持公平,就可以扩大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