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著者对本书的介绍

环境与贸易

环境与贸易

环境与贸易

  • 山下一仁 著

编著者对本书的介绍(摘自本书《序言》)

如何兼顾环境保护与贸易的利益?

  在2008年洞爷湖峰会上,为了抑制全球变暖的趋势,提出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到2050年为止至少要比目前减排50%的目标,各国对此表示了支持;在2009年拉奎拉峰会上,不但这个目标得到了支持,同时,发达国家到2050年为止整体削减80%以上这一目标也得到了支持。由此可见,全球变暖是一个需要整个国际社会认真对待和处理的问题,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在解决方法上,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也逐渐正式引进。

  然而,人们不无担忧:如果某一个国家采取了气候变暖对策,而其他国家不仅不采取对策,甚至还扩大生产,那么就无法实现全球范围温室气体的削減;在采取气候变暖对策的国家与不采取对策的国家之间是否会产生国际竞争力的差异;采取对策的国家在企业转移到不采取对策的国家是否会产生产业空洞化。针对这一系列的具体问题,美国和欧盟等正在探讨贸易方面的对策。

  另外,不仅是全球变暖的问题,对于在全球规模或越境汚染以及生物多样性等环境问题上不积极参与国际性决策的国家,作为促进它们参与国际性决策的动因,将实施相关贸易政策。但是,这种举措又会带来一个问题,也就是这与一贯以来坚持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体制是否相一致?根据GATT和WTO体制的规定,只要是加入了世贸组织的国家(不论它是否参加环境上的国际决策),都必须遵守平等对待贸易伙伴国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论它在生产过程中,其生产方法是否兼顾到环境),只要是同种产品,在对待进口产品时,必须与国内产品同样对待,并以这一内外无差別的原则为根本。由此可见,改善环境的举措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机制产生了对立。

  本书继前著《食品安全与贸易》(日本评论社)之后,从法学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环境与贸易”课题。经济学将帮助我们分析并掌握环境与贸易的实体,研究什么样的政策最为理想。同时,为了实现这种理想的政策,在国际性谈判等舞台上,对这一争论焦点的相关协定作出解释,或作为法律性文件在对各主权国家加以制约时,就必须对各种国际环境协定以及WTO的各项协定,从法律角度加以理解与分析。

  “环境与贸易”这个争论焦点由于在国际舞台上与全球化的关联性受到极大的关注,在欧美已出版了许多相关专业书籍和教科书。尽管如此,在日本直到最近才开始在国际经济学、环境经济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的论文集和教科书中出现,而且只占到一、二章的篇幅而已,还没有从围绕这一课题展开的各种论点出发,全方位、包罗性地作出阐述的书籍。而且,从法学和经济学双方的观点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的著作,即使是在欧美国家也不多见。理想的法律解释以及立法措施必须建立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如果不把法律与经济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而是单单从某个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则都难免以偏概全。本书不仅有笔者自己的分析,还介绍了在日本以及欧美就该问题讨论和分析了哪些论点,并从法学与经济学的观点对该问题进行综合性、学术性的讨论。第1部是围绕环境与贸易的法律问题展开论述的。第1章讲述自由贸易体制建立的历史,讲解作为环境与贸易的准则原本非常重要的GATT原则和例外规定;第2章讲解GATT以外的WTO协定的各项规定;第3章探讨环保标志、环境倾销限制、以及为保护环境的单方面措施等具体环境措施与GATT和WTO的关系将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同时,对其中多边环境协定(MEA)在GATT和WTO上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另设了1章,在第4章作了详细的论述。第2部,对环境与贸易进行经济分析。第5章讲述作为对环境与贸易进行分析的基础,环境保护主张要把污染控制在某个范围内,但是换一个角度而言,也可以被认为这个程度的污染是被允许的,如果把污染视作生产要素,放进经济分析中,那么此时,类似于被称为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的开放使用的资源以及大气等公共物资,也可以通过消除其非排斥性,把它视作可排斥的私有财产(生产要素)来对待;第6章笔者指出污染物资的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卫生水平带来的影响会有不同,但同时又指出最佳的政策是小国家在采取相应的环境政策之后再采用自由贸易政策;同时还论述把贸易政策作为环境政策来使用,或者把环境政策作为贸易政策来使用时,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当其他领域产生经济上畸形时,在其他领域应当采取的次选方案;第7章笔者分析了环境政策给贸易带来的影响、贸易给环境政策带来的影响,在开放型经济下最佳环境政策(排放税和排放权交易将会失去等价性),还指出了理想的技术进步(在资本集约性的污染物资上,资本节约性技术一旦发生进步,污染就有可能增加);第8章笔者论述如果国际资本发生转移,对经济主体负担较小的直接制约将有可能更为理想,并对污染转嫁地的假设作了论述;第9章论述针对越境或全球性的环境问題、污染泄漏的问题、国际协调的必要性以及必须克服的课题与对策。每一章的阐述都是以其他各章节的成果和关联为前提的,但在内容上却又是独立的,所以无论从哪一章开始阅读都自成一体。

  本书的意图与目的并不是以基于法学和经济学理论性分析为主线,而是把微观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运用到现实问题中,试图寻找政策上的解决方案。对于在理解了以“环境与贸易”为课题的基础知识的前提下,考虑采取对政策提出建议等具体行动的企业、政党、政府以及NGO(非政府组织)的各位有关人士,在大学等学习过或是目前正在学习法学或经济学基础的人士,以及关注环境问题的人士,在该领域从事活动中,本书如能为您起到参考作用,笔者将深感荣幸。

  经济政策的基本原理大致是这样的,对于一个问題,直接找出其目标,然后施行直接解决该问题的政策。眼睛疼痛的人就需要用眼药水,胃不好的人应当开胃药。但是,现实中的政策,由于顾虑到施压团体的存在以及财政方面的原因等,因此往往不能直接对症下药,而是施行产生副作用的间接性政策。以农业政策为例,为了提高农户的收入,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粮食管理制度下提高了米价。米价一上涨,不仅是农户宽裕了,销售大米的农协也可以收取较高的手续费,并以高价向农户出售肥料、农药、农业机械。正是如此,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农协作为日本最大的施压团体,发挥了巨大的政治力量,并主导了提高米价。但是,忽视供求关系的米价上涨,导致了大幅度的过剩,大米的生产调整已经实施了将近40年。因农业保护集中在大米上,也就导致了其他农作物生产的减少,食品原料自给率从1985年的79%下降到40%。另外,因小规模兼营农户的停步不前,而导致专业农户的规模得不到扩大,从而大幅度地降低了其国际竞争力。为了农户的收入,施行了通过农产品价格调整的间接性政策,从而带来了粮食自给率和国际竞争力降低等巨大副作用。如果是为了提高农户的收入,那么就应该像美国的农业政策那样,直接向农户支付补助金。这才是直接对症下药的政策。不仅在农业政策上,在其他领域也有许多因施行间接的政策而导致经济方面低效化的例子。在“环境与贸易”这个课题上,也显示出不应施行间接性的政策,而只有直接对症下药的政策才是理想的政策。如果能理解这一点,那么关于行政政策,就可以省去不必要的讨论,从而达到行政更进一步高效化的目的。

  经济产业研究所不是类似于大学那样的研究机构,而是对经济产业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议的机构。本书中也针对开放经济下理想的环境政策、WTO法的含义、在国际谈判中的基本方针等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但是首先我必须声明的是,这些建议既不是经济产业研究所的观点,也不是经济产业省的观点,而是在经济产业研究所项目中从事研究的作者个人的建议。自2004年该研究项目起步后,从各位成员那里,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本书的出版比预计推迟了,给各位添了诸多麻烦。在此期间,也给前任所长吉富胜先生、现任所长藤田昌久先生,以及其他多名工作人员添了诸多麻烦,并受到各位的照顾。尤其是及川耕造理事长,在我最先就职于RIETI期间,以及从农林水产省退职后又在RIETI复职等,自始至终支持我的工作。及川理事长即将在3月份离开RIETI,在他离职之际,本书能够发行出版,也可让我权以此聊表谢意。该研究项目自2004年至2006年期间,我还曾经委托过当时还是一桥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的小森谷德纯中央大学经济系助教、一桥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科的山川俊和特任讲师担任调查助手,协助我的研究。笔者更要感谢的是,还在草稿阶段,对本书中特定的章节,东京大学的小寺彰教授、大阪市立大学的平觉教授、京都大学的神事直人副教授、经济产业研究所的佐藤仁志研究员、专修大学经济学部的伊藤万里讲师以及其他许多人都曾给予我宝贵的意见。另外,继前著《食品安全与贸易》(日本评论社)之后,在收集资料和本书编辑以及在出版过程中,分别得到了东京大学研究生院综合文化研究科博士课程的京极智子女士、以及日本评论社的小西HUKIKO女士的大力支持。我想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感激之情。当然,本书中的叙述错误或在观点上的责任,文责均归笔者本人自负,衷心期待各位读者给予我直言不讳的意见与批评。

山下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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