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力研究

第十一讲 国际规则

协调各国国内制度

  构筑良好的竞争环境必须制定与贸易、投资有关的国际规则。企业之间的竞争有助于提高生产率,但其前提必须是具备公正的市场环境。

  真正意义上的国际规则制定始于19世纪后半期。由于各国在邮政、通讯业务上的合作以及度量衡的统一,使得跨国经济活动进展顺利,因此有必要认真制定国际规则。

  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协调有关规格、认证制度等而进行国内制度调整的趋势十分明显。这是因为制定可以保障商品、资金、人员和信息自由流动的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通过关贸总协定(GATT)体制,以及后来取而代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体制下的多边谈判,为促进商品贸易顺利进行而下调关税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在投资、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规则制定工作则明显落后。

新一轮回合谈判启动宣言

  在去年11月于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WTO第4次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启动新的多边贸易谈判(新回合)的宣言。主要来自发达国家关于在投资、竞争政策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制定国际规则的呼声很高,预计在新一轮谈判中会围绕这些领域的问题进行讨论。

  对于以取得国内企业经营权为目的而进行直接投资的外国企业来说,许多国家依然设置着较高壁垒。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为了避免出现外国企业垄断国内市场的局面,对于发达国家主导下的投资规则制定一直持有戒心。在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立场的同时,有必要努力提高投资流入国相关制度的透明度。

  同样,在制定为保护企业间公平竞争的竞争政策方面,各国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也必不可少。因为企业活动已经国际化,各国市场也在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

  1997年,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这两家美国航空机械制造业巨头进行了合并。欧盟(EU)在该合并案的策划阶段就曾提出了反对意见,并就两公司合并导致巨型企业垄断国际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可能性展开自行调查。最终,EU认为该案符合公平竞争的基准并予以承认。但是今后,像这样与竞争政策有关的案例将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电子商务交易日趋扩大

图表  对于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交易规则的制定工作今后极有可能作为紧急课题提上议事日程。

  即使被认为在信息技术(IT)运用方面落后于欧美、亚洲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日本,2005年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可能扩大到2000年的5倍(参照示意图)。

  下一讲将在本讲的基础上从微观的角度,选取若干具有增长潜力的产业和夕阳产业进行对比,探寻支撑竞争力的要素。那时我们必须结合前面曾经介绍过的完善国际竞争环境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日本经济新闻》、2002年1月17日)

2002年1月17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