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研讨会

“制度变迁中的日本经济:对中国转轨的启示”

青木昌彦针对专题评论发表看法

青木昌彦 (经济产业研究所所长、斯坦福大学经济系教授)

  刚才的发言都很有意思。首先一点,荣教授的总结非常有帮助,他讲到制度的5个特性,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特别有意思的是,荣教授谈到了研究机构的一些模块化问题,秦海博士谈到了5种政府类型。我想模块化这个概念可以用到改革的很多地方中去。拿我们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来说呢,原来我们是日本经济产业部直属的研究机构,后来,我们从那儿独立出来,这是两年前发生的事。到现在为止,所有的研究经费还是由政府提供,但是研究项目却是完全独立于政府的。一方面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我们的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另一方面我们也受到了专门成立的委员会非常严格的评估,因为他们要很严格地评估我们所选择的研究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他们的出发点是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我们是否很好地进行了这方面的工作。从今年10月份开始,更多的政府部门和公营公司将变成一些独立的机构和部门(独立行政法人),这样的话就可以提高这些机构的透明度和自主性,至少我是这么希望的。

  刚才林毅夫教授就双轨制作了很好的发言,这类似于日本的情况:很多人认为是“失去的十年”,但我不这么看,实际上,十年中,有很多新的东西在生长。关于守旧的办法,是否合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政府保护已经丧失竞争力的产业,那是不应该的,但是如果是汽车这样经过调整在国际上仍然有竞争力的产业,传统的日本模式仍然是可以的。

  制度的变化正如大家所强调的那样,是与政治经济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我想中国也是如此,希望在这方面加强交流。我想强调的一点是,我认为日本今天的制度结构不是朝向一种统一的、紧密的结构,而是将导致更加多样化的制度和体系,从组织结构、政府结构乃至金融体系都是如此。
  我也想提一提刚才谢平先生关于金融体系的几个观点。我同意谢平先生所说的,日本银行体系的本质问题是政治问题,是政界、工业界、金融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合谋,如建筑商和零售业之间特别严重。但主银行体系对于那些存活能力很强的企业并不那么重要。如汽车巨头日产4年前的负债达300亿美元,但目前这些债务都已偿付完毕。几个月前政府成立了一些公营公司来解决不良债权、债务问题。对于有望再生的企业,这些公营公司从非主银行处购买其不良债务,然后和主银行一道促其再生。人们对设立这种机构也有批评,即政客可能因此以权谋私。但是,在这一机构中,决定让那些企业再生的委员会与实际负责企业重建的部门是分离的,前者的成员包括律师、检察官等独立于政府的人士,他们来决定企业是否应该保存下去。后者来自于外部的公司重建专家,特别是金融领域的,他们的职责就是解决(金融)问题,这样就把解决金融体系问题的举措和政客的干预有效地分开了。当这个机构的委员和干部,如果遇到政客与他们接触的情况,必须向公正委员会报告。我认为这种将管理、执行与监督分离开来的模块化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它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可以发挥其专长,减少政治上的干预。这是另一个说明应当如何应用模块化原则的例子。

  最后要向大家介绍的是今年4月通过的日本新公司法,这个法律表明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正在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两种可以选择的模式。第一个选择类似于美国模式,这些公司的董事会中,必须成立主要由外部人士组成的委员会,由委员会任命CEO、监查财务、确定干部的薪酬等等。另一个选择是经过修正的传统日本模式,在董事会的外部增设监查人员的这样一种监督机制。目前日本大公司都在努力决定选择哪一种,比如索尼公司决定选第一种。在公司治理的结构方面,很多公司的所有权并不是集中的,而是分布在中小股东手里,主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下降了。在过去的十年里,随着银行影响力的下降,给日本的公司治理带来了某种真空。目前法律正在调整以适应这种状况,通过在公司治理中加大外部人的影响力度来提高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现在的状况是公司治理模式正在慢慢转型。现在日本经济在复苏,经济可以复苏,但是我不认为旧的治理模式会死灰复燃。在新的情形下,新成立的中小企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并不能在整个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在各自的领域里越来越举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