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ETI国际研讨会

亚洲经济一体化的现状及其展望

与谢野馨(元通商产业大臣) 的演讲(4月22日晚餐会)

  首先向青木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冈松理事长、陈副主任、斯蒂格利茨教授、以及参加研讨会和列席的诸位:能在这里就亚洲经济一体化这一富有时代意义的重要问题发表拙见,本人深感万分荣幸!

  下面我首先就日本对地区经济一体化所持的态度方面发表一些看法。众所周知,日本对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态度,在过去几年里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而我正是在这种变化到来之时,开始担任通商产业大臣。

  首先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在19世纪,近代国际秩序得以确立,并且这一秩序是建立在格鲁休斯和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以来的欧洲传统之上。在此以前,至少有两种国际法秩序的体系同时并存,即中国法体系和伊斯兰法体系。

  在这些传统国际法体系中,日本并没有发挥有意义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在1851年实施开放政策以前,日本只是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一部分。但是,与毗邻的朝鲜和琉球还有所不同,日本对中国皇帝并非正式进贡并且没有接受册封。位于边境的日本在此区域中好不容易才接受已经确立起来的这种国际法秩序。

  日本实施开放政策后的短期内,这种状况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在自主创立的国际法秩序下曾经有过企图成为地区霸主的不幸时期。这种方向性错误的冒险最后以毁灭性的结局而告终,给亚洲地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1945年以后,日本接受战败,对国际法秩序又重新持有一种内向型的态度,成为只能完全忠实地遵守经由霸权国所确立的规则的国家。

  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冷战结束和东欧巨变,这种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是在迎接冷战终结的时候,日本对GATT的态度变得积极起来。1988年日本首次将案件诉诸于GATT的纠纷处理机制。与以前相比,日本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发挥了能动的作用。反倾销谈判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另外,日本在1989年APEC的创设过程中也发挥了领导性的作用。1992年,针对USTR的贸易壁垒报告书,日本也开始发表了独自的关于各国不公正贸易的报告书。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可以看出,日本通商政策的方向发生了明确的变化。

  10年后的今天,我们又将如何应对呢?虽然经济不景气,但日本积极的通商政策态度并没有发生改变,甚至可以说比以前更加强烈地突出自己的这种主张。10年前,日本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内准备开始行动。对NAFTA和欧盟等地区性的动向持一种非常警惕的态度。在世界走向地区主义的倾向中,日本和韩国、香港等一起保持着“光荣的孤立”,并引以为豪。事实上日本确实意欲推进APEC。但是APEC应该是开放的地区合作的样板。这和基于GATT第24条产生的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有所区别。过去数年来,这种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正如前所述,我是领导这一方向转变的决策者之一。现在,经济产业省正在开展多边的、地区性的以及跨国间的多重贸易政策。从去年签署的日本-新加坡经济合作协定这一点就可以看到,完全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已经不再是踌躇不前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呢?很多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包括这次聚集于此的各位,都试图对此作出了解释。其中有很多原因。例如,(1)1997年的亚洲货币危机,(2)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的失败,以及(3)本地区缔结经济合作协定的动向等主要原因都在考虑之列。关于这一问题,明天下午将进行讨论,所以在此就不再进行深入探讨,只是就日本对地区倡议的现状加以说明。

  关于日本-新加坡经济合作协定,现在正等待国会在会议期间予以批准。这样的话,协定将会在年内生效。

  关于墨西哥,去年6月小泉首相和福克斯总统举行的首脑会谈的结果,由政府、产业界和学界组成的共同研究会对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非常重视,正在进行密切的协商。

  关于ASEAN,去年9月经济产业大臣和ASEAN各国的经济主管大臣举行会晤,结果同意组成面向更为紧密的经济合作的专家组。今年以来,该专家组已经举行了2次会谈,预计将在今年秋季向ASEAN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成立日本和ASEAN的自由贸易区(FTA)的可能性报告。

  另外,东亚研究组也正在探讨采用ASEAN+3形式的东亚自由贸易圈的可能性。

  关于韩国,去年3月以来开展的日韩FTA商务论坛的提案认为,有必要推动自由贸易区的早期实现。对此,小泉首相和金大中总统于今年3月同意设立关于日韩自由贸易区的产官学研究会。

  我们也不能忘记日中韩三国的倡议。学者们已经展开了讨论,今年1月第一届政府级别的协商也已经举办。

  关于台湾(Chinese Taipei),为研讨FTA,进行了以民间为主的关于其可能性的探讨。

  最后,关于日本地区倡议的最新动向,4月份小泉首相和他信首相在会谈中,同意开展旨在面向更为密切的经济合作协定的工作部门会议。

  上述内容是对现状的简单总结。此外,智利、澳洲、加拿大、南美南部共同市场等也提出了关于旨在签署进一步密切同我国的经济合作协定的准备方案。今后数周或数月之内,将产生更多的政策倡议并非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正如今天的论坛所说的那样,实际上,亚洲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已经取得了相当的进展。阻止这种潮流既不可能也不合适。我们有必要将事实上的经济一体化考虑为所给予的条件。那么,要进一步推进经济一体化,需要采取怎样的政策呢?我想指出两点。第一点就是要明确目标的必要性,第二点就是WTO规则的遵守。

  首先是关于目标的必要性。地区经济一体化要达成怎样的目标,这一点必须明确。看看NAFTA或EU的成功地区一体化的例子就可以知道,这些联盟决不是现存的经济合作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面向地区一体化的各国努力的结晶。

  在西半球,美国国境以南,不能长期存在贫穷和腐败的独裁国家。美国和墨西哥的经济差距引起了诸如非法移民等很多问题。另一方面,墨西哥认识到这是确定经济自由化和民主化进程的契机,因而有意识地选择了通往美国经济圈的一体化之路。与其说这是经济性企划的结果,还不如说是政治上的选择。

  在欧洲,情况更为糟糕。德国和法国在100年间经历了3次战争,曾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毁灭性影响。但结果还是进行了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而这种情况,也是出于政治上的动机。日本是否也有同样的动机呢?现在东亚的状况和上述举例无法比较。但是,我的看法是,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和密切的经济合作是日本的重要的政策课题,而且也应该这样去做。

  在日本目前的经济状况方面,我们进入了一种针对结构改革必须采取大胆措施的状态。其中包括通过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协定深化地区经济一体化。通过国际协定将日本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之中,可以稳定和确保经济结构改革的发展方向。中国通过加入WTO以期达成同样的效果,这一点和日本并无二致。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要作这些麻烦事呢?我们已经加入WTO,难道这还不够吗?”。对此的回答是,WTO的动向过于迟缓。虽然在多哈开始了新一轮回合的谈判,但我认为不会很快就能够取得谈判结果。这是什么意思呢?回顾一下多哈会议前的艰苦的谈判过程,相信大家就能够理解这一点。因为该过程一直持续到1999年的“西雅图骚乱”。

  现在回到我刚讲过的第二点。虽然对于谈判的进程我持悲观态度,但我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的信奉者。随着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进,我们必须遵守WTO的规则。因此,我们讨论的出发点是WTO协定的义务。这在GATT第24条和GATS第25条中已经作了规定。这些条文几乎要求将所有的领域列为协定的对象。例如,像农业这样的敏感领域,就不能从地区一体化协定的对象中排除出去。这将会引发重大的政治性问题。可能会有意见认为,按照EU的模式运作如何?EU的前身是欧洲钢铁煤炭共同体(ECSC)。也 就是说,50年前,欧洲在相当局限的品种上就能够开始其一体化进程,今天的亚洲难道不能进行相同的运作吗?

  对此的简单回答是,ECSC违法了GATT第24条的规定。欧洲于1952年从GATT获得了关于ECSC的义务豁免。这是美国支持的结果,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支持了欧洲的复兴。如果日本现在申请不包括农业的地区贸易协定的义务豁免,就不可能获得所必须的WTO成员国的四分之三的赞成票。

  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农民以及在其他敏感领域从业的人们。虽然没有简单容易的解决方法,但WTO规则并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将所有敏感领域作为对象。限制性的适用豁免依然可能。而且,中间协定可以不将所有领域作为其对象。中间协定可以存在10年时间。我们必须基于这些规则来谋求国内的合法规则。

  综上所述,我们在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时候,必须拥有明确的目标,其回应就是日本经济的结构改革。而且,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我们必须遵守WTO的规则。虽然这决不是轻而易举就能达到的目标,但仍然能够实现。正是从正面致力于研究这些问题,我们才能够进行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密切经济合作的认真严肃的讨论。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够讨论日本经济真正走向复苏的问题。

  我期待着今明两天的论坛讨论能够进一步明确问题,并达成前瞻性的解决方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