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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外资发展战略的局限性

关 志雄
顾问研究员

  中国从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实现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在此过程中,对外贸易特别是加工贸易和大规模的引进外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中国的市场环境有望进一步改善,外资将越来越多地进入中国。但与此同时,积极引进外资也给中国带来了深刻的问题。

  首先,由于中国在关税、所得税等税收制度方面对外资实施优惠政策,而且,在不同地区间其水平各不相同,因此引发逃税、假外资和恶性寻租(通过权力追求利益)和资本外流等诸多问题。其次,由于优惠政策、地理条件和投资环境的不同,导致直接投资集中在沿海的一部分地区,结果,拉大了各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此外在贸易领域,由于对加工贸易实行过多的优惠税收制度,原材料的大量进口对国内原材料产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冲击。受此影响,很多企业纷纷转向加工贸易制品的生产,从而阻碍了产业的升级。

  诚然,对中国而言,要实现由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主导的经济发展,就需要引进外资。事实上,与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等相关的海外直接投资弥补了中国企业的技术力量不足。但是,实际上,外资企业凭借其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商标和销售网络等经营资源的压倒性优势完全掌握了经营主导权,控制着核心技术和主要工序,只把劳动密集型部分交给中方负责。因此,中方生产的附加价值非常少,利益分配结构严重失衡。此外,外资凭借其雄厚的资金还夺取了中国的很多投资机会,结果导致中国国内的资本外流。

  更不容忽视的是,这些政策最终削弱了中国企业提高潜在竞争力的积极性。迄今之所以竭力引进外资,其目的本来是为了通过国际分工获得外国的先进技术,加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实际上,中国企业在不利的竞争条件下,研究开发能力变得越来越薄弱。

  首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通过建立研发体制,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或者对外资拥有的技术加以吸收,使之转变成自己的技术。现实情况是由于国内企业的研究开发预算少,因此,倾向于对外资带入的技术原封不动地加以挪用,对于这种急功近利的技术引进方式必须加以改变,努力提高中国企业创造的附加价值。

  再者,有必要考虑构筑一套让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能够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使国内企业无需仅仅从事组装加工,而能够扩展其事业。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应采取措施弥补法律制度的不足,修改目前对跨国企业有利的税收制度,使中国企业同样可以享受国民待遇。

200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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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1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