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关系理论看亚洲地区一体化

日期 2010年12月13日
演讲者 寺田贵(早稻田大学亚洲研究机构教授)
主持人 福山光博(RIETI顾问研究员,经济产业省通商政策局亚洲大洋洲课课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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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题

寺田贵的照片  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ela Balassa)在大约50年前,以欧洲市场统一为模型进行了分类,第一类是由于在"地区内"形成的自由贸易区和协定(FTA)而突然开始,用这一分类无法解释现在东亚一体化的动向,这是因为在下述四个方面没有反映现实。

  (1)在东亚地区,FTA不是在整个地区内,而是在两国之间开始的。
  (2)欧洲的一体化是在欧盟(EU)这一单一框架下发展的,但是亚洲与欧洲不同,东亚、"扩大"的东亚、新旧亚太等各种各样的一体化框架是混在一起的。
  (3)在东亚,1997年亚洲货币危机后的金融合作成为重要的合作先例。
  (4)东亚的一体化是自下而上的发展,首先是由企业通过贸易和投资来形成大规模区域,然后政府以追随其后的形式消除贸易和投资的壁垒。

  笔者认为,现在(1)和(2)处于收敛的过渡期。今天将针对(1)和(2)来发表看法。

探讨

  国际关系论的结构主义强调"规范"和"社会化"。结构主义是指通过国家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产生共同利益,反复的相互作用强化各国的合作,提高制定规则的积极性。

  基于这一认识,可以把上述(1)视为规定政策规则和行动的"规范"发生了变化,以及变化了的规范被地区内各国采用的"社会化"过程。

  例如,日本以前把FTA作为歧视性贸易政策,没有表示关注。但是到了1999年,日本与新加坡缔结了亚洲第一个FTA,这就是所谓"规范"的变化。实际上,《通商白皮书》也是从1999年左右开始,对FTA的看法变得缓和,表示FTA是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补充这一新见解。其后,这种看法向其他亚洲国家扩展,这一动向可以视为"社会化"的过程。

  关于(2)的地区一体化框架,我们针对"地区概念"进行考察。在讨论时,"地区概念"与"地区"有时会被混淆,组成地区的国家印象也因人而异。

  针对应不应该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视为东亚国家的讨论是一个明显的事例。如果从地理概念上来说,这两个国家不包括在东亚,但是根据地区制度,按照把地区内国家和地区外国家分隔开的"地区"概念,把澳大利亚、新西兰,乃至印度作为东亚峰会成员国包括在东亚地区概念之中也未尝不可。

  在本次研究中,把作为结构主义要素的规范变化与地区概念的形成作为从属变量,进而由于经济大国对规范的变化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把经济大国的影响力,或大国间围绕影响力进行的竞争作为独立变量,对东亚的地区一体化和地区概念、组织统一过程进行分析。

大国的影响力

  999年,日本与新加坡之间缔结了亚洲第一个FTA。之前,在日本也曾经掀起过关于与墨西哥和韩国缔结FTA的讨论。韩国也在同一时期开始FTA谈判。这时行动滞后的中国在2000年的东盟(ASEAN)+3(日中韩)会议上,向东盟提出FTA的建议,1999年~2000年日中两国为FTA有所动作。其后在东亚,东盟+1FTA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FTA这两个FTA越来越显著。在FTA这一歧视性通商政策规范的扩展中,日本和中国这两个经济大国的动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后面将会详细论述,在东盟+3、东盟+6(东盟+3+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亚太经合组织(APEC)这三个不同地区的概念和组织成立的过程中,中国、日本和美国这三个国家各自的意向及其行为都发挥了强大的作用。在这里,经济大国的意愿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FTA多米诺骨牌理论与大国

  东盟+1FTA是中国于2000年提出的建议,日本于2002年追随,其后向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扩展,现在有五个东盟+1FTA。以东盟+6为目标,怎样对待这五个东盟+1FTA是今后的课题。不过,东盟是否愿意超越这个框架,将其发展为东亚或东盟+6还尚存疑问。这是因为东盟对于形成削减自己影响力的更大范围的地区框架,总要慎重行事。

  另一方面,关于以东盟成员国为中心的双边FTA,日本已经与七个国家缔结了协定,但是中国和韩国对此似乎不太感兴趣。东盟成员国之所以只与日本推进了双边关系,是因为东盟各国对日本的期待很大(日本在贸易、投资、援助的几乎所有领域都是对方最大(2000年前半年)合作伙伴)。

  经济学家理查德•鲍德温(Baldwin 2006)认为,东亚的双边FTA多米诺骨牌现象由中国开始,日本和韩国只是紧跟了这一形势。不过在这里,只研究了东盟+1的动向,没有考虑双边FTA。刺激中国在贸易政策中引进FTA的是日本通商政策的规范变化(Hatakeyama 2003、Munakata 2006、渡边2009),这个多米诺骨牌其实是从日本开始,这样解释才是正确的。

不同地区概念与大国主导权

  "MFN"APEC(基于最惠国待遇的APEC)是旧APEC,于1989年成立,标榜"开放的地区主义"。但是,由于APEC对1997~98年的部门自愿提前自由化(EVSL)以及亚洲货币危机没有能够采取对策,因此设立了东盟+3(东亚13国),进而于2005年出现了对东盟+3的质疑,产生了东盟+6("扩大的"东亚16国),最后于2006年,布什总统作为"FTA"APEC 提出了"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建议。从这一年以后,FTAAP一词经常出现在APEC的正式公文里。

  通过这一系列的行动,一个假说可以成立,即:当具有影响力的某个(某些)国家认为地区现有制度的功能或规范与自己的利益不一致时,就会采取行动,根据新的地区概念构筑符合自己利益的制度。

  东盟+3基本上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对发达国家所期望的知识产权、人权这些问题无法进行认真的讨论。对这一状况感到忧虑的日本和美国采取相应的行动,实现了东亚峰会(EAS)。从东亚峰会向接下来的FTA APEC的发展,可以认为这是美国对在东亚扩展的"低质量"FTA,以及日本倡导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EA)采取的对策。实际上在美国政府的相关人员中把2006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二阶(当时)发布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构想称为Nikai(二阶)Shock。这一称呼是出于担心同盟国日本排除美国推进市场一体化,由此促使布什总统于同年宣布推进FTAAP。

本次讨论中的2010年APEC会议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的意义

  2010年APEC首脑会议发表的《横滨宣言》宣布,经过东盟+3、东盟+6、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进而实现FTAAP,至少从字面上来看,宣言的意思是,APEC的最终目标是FTAAP,东盟+3或东盟+6的FTA是手段。如果是这样,那么地区概念(东亚、"扩大的"东亚、亚太等)就存在优劣之分。从这一情况来看,如何在日本一直推进的CEPEA等地区一体化政策中对待不是APEC成员国的CLM(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和印度,以及以往重视东盟的态度今后会怎样等都将出现疑问。

  此外,为应对美韩FTA带来的不利情况,在日本,以财界为中心,要求加入TPP的呼声日趋增强。这样就形成了并非大国的韩国敦促日本参与FTA情况,是否会产生与大国采取行动扩展FTA这一假说相悖的另一种说法呢?

日本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相对下降

  这些假说中出现矛盾的原因,看来是由于日本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相对下降所造成的。这与美国削弱了对日本的依赖,亲自加强了对东亚的影响力,以及中国的影响力增大有关。从逻辑上来看,今后中国将推进东盟+3,美国将推进TPP/APEC。当这种形势出现时,日本应如何定位呢?而且,在与韩国的关系中,日本制造业的竞争力已经出现了不如韩国的状况。韩国缩小了在国内的基干企业,在与韩国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日本企业容易受韩国FTA政策的影响。

  鉴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就双边关系而言,加入实际上成为日美FTA的TPP,对于日本来说,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是正确的。在地区框架中,美中矛盾日益加深,日本需要尽快实现自己提出的东盟+6FTA(CEPEA)。

日本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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