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ETI电子信息 No.9(2003年8月)

日本战后的外交体制及其新思维

  最近,日本国内关于外交、安全保障问题的探讨比较活跃,契机之一在于日本感受到了来自北朝鲜的威胁。1998年8月,北朝鲜越过日本上空向太平洋发射导弹,证明其有能力可以攻击日本任何地区;20多年来日本有近40名少年、学生相继失踪,音信皆无,一直对此持否认态度的北朝鲜去年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绑架行为……面对这些,日本国民感到恐惧和不安,关于日本如何自卫的讨论自然多了起来。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宪法》九条——“日本国民真诚地希求以正义和有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作为解决国际纠纷的手段,日本将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以及进行武力威胁和行使武力。为达到上述目的,日本不再保有陆海空及其他战斗力,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修宪派认为日本不仅放弃了武力解决国际纠纷的手段,还作为国家放弃了面对侵略的自卫战争和战斗力,等于从国民手里剥夺了对于侵略者的抵抗能力。而护宪派则认为《宪法》九条的内涵是“自己不发动战争”“不让他国发动战争”,是出色的和平宣言。

  日本战后的外交体制主要表现为坚持《宪法》和《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这是大多数日本人反省战争,努力以一个新生的姿态面对国际社会的表现。

  日本现行《宪法》是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占领和统治日本后,于1946年制定并译成日文的。最高司令迈克阿瑟在事后曾说:“这种把刺刀指在日本人的胸前让其承诺的宪法,不论多么好,我相信它也只会存在于刺刀还没有撤下之时。”但出乎迈克阿瑟的意料,在“刺刀撤下之后”,日本并没有废除该《宪法》,而是坚持至今,尽管关于是否修宪的争议一直未断。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是日本战后外交的另一支柱。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冷战达到了最严峻的状态,美国为把日本设置成防止亚洲赤化的防护堤,于1951年与日本缔结了军事同盟条约。该条约共由十条构成,包括美军可以在日本的任何地方设置军事基地,在美国发动的战争中,日本有与美国共同作战的义务以及要对美国实行军事援助等。

  添谷研究员认为战后日本遵循着这两大外交路线,放弃了军事力量这一政治外交的手段,避免了大国主义式的单独行动,与大国相比发挥了一种中等力量。但一般日本人认为日本在忠实地执行《宪法》,在《宪法》的限定下日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在外交、安全保障上只能称为一个小国,而世界上对日本的看法却常常是军事大国的印象比较深,日本国内外的这两种看法存在很大的差异。添谷研究员认为“大国日本”的形象仅仅限于经济方面,在外交和安全保障上日本有时甚至连“一般国家”的作用都没有发挥出来,日本的力量与美国、中国这些大国是有质的差异的。鉴于此,添谷研究员主张日本明确自己的形象,开展量体裁衣的外交,即从大国之间的政治舞台上退下来,虽然与美国维持军事同盟关系,但为了不走无原则地追随美国的路线,将本国定位在中等力量位置,寻找有自我特色的外交方向。添谷研究员认为小泉政权的外交方针中就包含着这种要素:日本旗帜鲜明地“支持”美国攻打伊拉克,超出了以往日本政府只表示“理解”的程度,包含了新的外交要素;去年小泉首相出人意料地访朝,显示了非凡的勇气,而当时日本的外交目标与美国的迥然不同。添谷研究员感到遗憾的是对日本而言与对美同样重要的对中外交却越来越没有实质内容,而良好的日美关系和稳定的中美关系却让日本对中外交的无所作为得以存续,不能不说具有讽刺意味。添谷研究员建议日本耐心地建立市民社会战略,与多元化的中国社会建立多种多样的关系,从中长期角度巩固日本对中外交的基础。

(撰稿: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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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6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