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特别专栏:2016年日本经济展望

“传统型大家庭”的复活作为少子化对策是否有效?

山口一男
客座研究员

  前几天在政府网页公布的"关于一亿人口总动员社会的意见交流会(2015年11月18日)"上,我对家庭人口学家加藤彰彦先生所做的报告"如何实现《希望出生率1.8》"感到很大疑问,想对此探讨一下。加藤先生提出迄今的少子化对策中被忽视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在少子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支撑着出生率的是日本的传统家庭",在结论里也把保持传统的大家庭(和男方父母同居的3代同居家庭)和传统的家庭观作为实现希望出生率1.8的"杠杆率点"的最重要项目。加藤先生在他以"少子化·人口减少的意义"为题发表于《比较家族研究》上的论文中,使用全国调查数据,对出生风险率(hazard rate)(在个人层面上预测的出生率)中的其他决定性因素进行调整,计算的结果显示出,和父母"远居"相比,"和男方父母同居"与高出生率有着非偶然性关系,这种倾向从第1胎至第3胎越往后越明显。而且,"和女方父母近居"及"和男方的父母近居",对第1胎产生较弱影响,但可以观察到出生率略有上升的倾向,但在第2胎以后的出生率与"远居"没有差异。另外,"和女方父母近居"与"远居"完全一样。但是"同居""近居""远居"的区别在结婚时就具有这样的特征。

和父母同居与出生率的相关机制是什么?

  实际上,笔者以前也曾经使用家计经济研究所的面板调查数据,对和父母同居对出生率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但也许是由于那时没有区别"男方父母"和"女方父母",没有发现非偶然性的相关关系。不过,使用了相同的家计经济研究所的数据进行分析的樋口美雄、阿部正浩(1999)的论文("经济变化和女性的结婚·生育·工作的时机",樋口美雄、岩田正美(编)《从面板数据来看现代女性》)指出,和父母同居能促进有配偶女性持续就业。 在上述加藤先生的论文里,产生表面关联性的主要因素(以下称为交错因素),除以下2点,可能进行了调整。比如东京都的出生率、和父母同居率都很低,众所周知城市规模对这2个比率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加藤先生的分析对此进行了调整。

  笔者考虑的第1个交错因素既所谓的"奉子成婚"的影响。在日本怀第1胎的时期一般多先于结婚时期,仅笔者从家计经济研究所的数据进行推算就占四分之一以上。奉子成婚时,为生孩子而在结婚时和父母同居。也就是说,被期待高出生率的夫妇和父母同居是逆向因果关系。实际上加藤先生的论文也指出,第1胎的出生率最重要因素不是(因为数量较少,因此在统计上可能不足为凭)"和男方父母同居",而是"和女方父母同居"。因此不论是"和女方父母同居",还是"和男方父母同居","和父母同居"带来的第1胎的高出生率,非常有可能是未婚先孕对同居的影响,而不是同居对出生率的影响。

  但是,上述分析对第2胎和第3胎的结果没有进行解释。这是因为奉子成婚的影响只适用于第1胎。在这里和第2胎有交错因素关系只是结婚时希望拥有孩子人数不同。加藤先生的分析对此没有作出调整。另外,加藤先生认为"保持传统家庭观念的夫妇有着非常强的生育愿望"。如果这个"愿望"反映了结婚时希望拥有孩子人数的不同,越想多要孩子的夫妇选择"和男方父母同居"的倾向就越强的话,那么与其他情况相比,"和男方父母同居"的第2胎、第3胎出生率高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同居,而是因为原本想生育孩子人数的不同带来的影响。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即便推广和男方父母三代同居也无法提高出生率。

  但是笔者认为结婚时"想要孩子人数"与"和男方父母同居"的关系无法完全用出生率的不同来解释。也就是说同居对出生率的影响中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对加藤先生的建议感到的疑问,其实就在于如何解释这个因果关系。

  "和男方父母同居"与"远居"相比,从因果关系来看,第2胎、第3胎出生率高的时候,其机制为以下2个完全不同的内容。

(1)离父母住地较远时,兼顾工作和家庭更困难,所以无法再生育(虽然有生育愿望但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比和男方父母同居时更大。

(2)和男方父母同居时,促进生育的家庭规范环境超过妻子的生育愿望,因此与远居相比,生育率较高。

  加藤先生把(1)的解释作为默认的前提,为此得出了实现"希望出生率1.8"需要和男方父母同居这样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是否妥当呢?在社会学领域,有对传统的"和男方父母同居"与非传统的"和女方父母同居"进行比较的重要的分析结果。原文为英文,美国一流社会学杂志《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于1983年发表了菲利普·摩根和广岛清志的"日本大家庭的延续:是时代的错误还是新战略(山口译)",对当时的大家庭在"现代日本"中的功能进行了分析,指出大家庭与高出生率有关,特别是人数较少的非传统的"和女方父母同居"比传统的"和男方父母同居"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是因为,在帮助妻子做家务方面,妻子的母亲比婆婆更好,和女方父母同居时,妻子的满足度很高。而和男方父母同居时,与夫妻之间的年龄差距也有关系,容易带来夫妻间进行决策不平等。但是在和女方父母同居时看不到这样的倾向。即便不能说这是陈旧的家长制度,但是和男方父母同居时妻子的意见很难得到尊重。

少子化对策应实现使个人更自由生活的社会

  对于加藤先生的分析结果不能不提第2胎和第3胎的出生率,"和女方父母同居"时出生率并没有上升,这与上述(1)的解释相矛盾。和女方父母同居时,可以期待妻子得到的帮助比和男方父母同居时更周到,这与只在"和女方父母同居"时放弃生育的结果相关连是完全无法想像的。另一方面,上述(2)的解释与这个事实并不矛盾,与摩根、广岛的分析也一致。这是因为只有和男方父母同居时才容易形成妻子不根据自己的愿望被迫生育的规范环境。

  少子化对策非常重要。但比它更重要的是无论男女都能实现使人们更自由地生活并能发挥作用的社会。如果笔者对加藤先生的论文结果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就不得不说加藤先生的政策建议在关键部分从根本上误导了日本今后的方向。实现希望生育孩子的人数,不是通过"传统型大家庭"的社会压力,而是让夫妻养育孩子的快乐高于因生育孩子而失去的物质成本,实现这样的社会与实现人们自由生活的社会并不矛盾。

2015年12月21日

2015年12月21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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