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特别专栏:展望2013年的日本经济

“能做到的”与“做不到的”年金改革

中田大悟
研究员

  自民党和公明党联合政权通过使新近成立的日本经济再生本部与根据自民党、公明党、民主党三党协议成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民会议开展合作,深入探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在本文中,笔者就今后改革公共年金制度的问题阐述对关键论点的看法。

民主党新年金制度方案的利与弊

  在执政三年三个月的民主党政权期间,关于改革政府年金制度的讨论可以说一直停滞不前。原因之一是民主党政权固执地坚持向自己提出的新年金制度过渡。把年金加入者全部统一为报酬比例年金,并向低年金者支付最低保障年金,这种制度设计确实是一个完美的方案,是民主党政权竞选纲领的支柱之一。然而,从许多专家一开始就提出疑问可以看出,这个制度极难实现。

  难以实现的原因是该方案忽视了与现行制度的衔接。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经过对现有的制度和资源进行讨论才能实现,而民主党的年金制度可以比喻为在空中飞行时修理飞机,即便对现状不满,也不能在飞行中更换发动机。尤其是作为长期保险的公共年金制度,决不能说改就改(对于根据过去交纳的保险费安排将来支付的年金,很难以政府的理由事后改变规则)。忽视了这一点的制度方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无法实现是不言自明的。

  不过,今后无论讨论什么样的制度改革,都需要思考为什么民主党的年金制度方案得到了国民的支持。民主党的年金制度方案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下述两点。第一,就业时期无论什么职业经历,年金都没有差别;第二,在年金制度内部,收入再分配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反过来说,这两点正是现行制度没能充分实现的,体现了现行制度的弱点。在现行制度下,正式员工可以加入厚生年金,而许多个体经营者和非正式员工只能享受国民年金(基本年金)。而且,基本年金的金额今后也肯定会逐渐减少。正因为许多国民希望改变保障将来生活安定的年金制度的这种内在缺陷,才把政权托付给了民主党。

什么可以改变,如何改变?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民会议上,关于改革制度的讨论将会在什么程度上触动制度的筋骨尚不明确,但是克服上述两个现行制度的弱点,对于恢复国民对政府年金制度的信任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如前所述,年金制度改革必须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实现。那么,怎样做才能实现这种改革呢?

  笔者认为,这种年金制度改革的最大关键是把基本年金和报酬比例年金(厚生、共济的第二部分)的财源完全分开。具体来说就是由包括第三号被保险者在内的所有加入保险者,以有减免措施的定额负担形式(可称此为基本年金保险费)负担基本年金的社会保险费,与员工年金第二部分的定率保险费分开,以此分离财源(注1)。

  通过把基本年金和第二部分的财源完全分开,就可以使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完全变为报酬比例年金,这样做可以带来以下好处。在现在的年金保险费负担结构下,为了保持与国民年金的公平性,需要设置员工年金保险费负担的下限,财源分离可以基本上完全消除这一下限。也就是说,这意味着厚生年金的适用范围可以扩大到包括短时工在内的所有非正式员工。这样,体现民主党年金制度方案特点的“不因职业经历产生年金差别”的制度就可以得到改善。

  不过,第二部分年金的适用范围很难扩大到个体经营者,这是因为由资方负担的员工年金与加入国民年金的负担相比,会使人感到不公平(注2),这是所谓社会保险费的转嫁和归结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见解,在经济学家与社会保障专家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很难找到共同点。不过,没有退休,拥有资产的纯个体经营者从一定年龄开始领取报酬比例年金的必然性很小,所以应该不会出现大问题。与此相比,能够缩小非正式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社会保障差别,纠正市场扭曲的好处更重要。

  与资方负担转嫁和归结相关联,有人指出,由加入厚生年金者自己全部负担定额基本年金保险费是偏离以前的制度。对此可以如下处理。在现行制度下,基本年金的国库负担为“年金支付额”的二分之一。笔者建议把国库负担改变为基本年金保险费的“出资”的二分之一,按照笔者的试算,如果基本年金支付额与2009年财政再检验时预想的差不多,那么14893日元的基本年金保险费(全部由本人负担)就可以取得基本年金的财政均衡(注3)。

为什么这种改革是当务之急

  为什么必须改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收入再分配,扩大非正式员工的报酬比例年金呢?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探讨现行年金制度的将来预定支付额水平。下表是笔者使用厚生劳动省的年金财政推算程序,以2012年春季公布的未来人口推算为前提,推算出来的将来支付额水平。据2009年自民党和公明党政权时实施的财政检验,假设长期名义经营回报率为4.1%,名义工资上涨率为2.5%,估计可以维持50%的所得替代率。但是国民年金交纳率假设为恢复到80%,从现状来看,这是难以想像的乐观预期。对此,笔者假设2010年度的实际水平(59.3%)延续至将来,重新进行了推算。

  从下表可以看出,必须对年金支付额水平大幅度下降做好思想准备,尤其是基本年金的支付额水平将比厚生年金的报酬比例年金显著减少。也就是说,即使现在的国民年金支付额水平(最高约为6.5万日元)也不足以维持老年生活,但是今后将下跌到连这一水平也达不到的地步(目前的价格约为4.7万日元)。要想填补这一不足,只能改革制度,即便只有微薄的劳动收入,也应相应减少年金支付额,否则大多数非正式员工将来就有可能成为依靠生活救济的家庭。

  但是如果进行上述改革,就应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样的危机状况。而且,这一方案可以避免急剧改变现行制度,实现比较稳健的改革。希望新政权探讨这种能够有效地改善现行制度弱点的改革方案。

表:从所得替代率(支付额与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比率)看将来的政府年金支付额水平
表:从所得替代率(支付额与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比率)看将来的政府年金支付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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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
脚注
  1. ^ 当然,还有提高开始领取年金的年龄,改善对年金的宏观经济调节等其他重要课题,关于这些课题将另行撰文阐述。
  2. ^ 除此之外,还包括其他问题。如果把报酬比例年金简单地扩大到自营业主,为将来支付年金所需的公积金水平将会大幅度增加。
  3. ^ 在现行制度下,国民年金保险费将分阶段提高至16900日元。如果要维持现行制度水平的基本年金支付额,就必须把基本年金保险费提高到17755日元左右。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国库负担不一定必须限定于出资的“二分之一”。例如,如果国库负担70%,那么年金支付额即使保持现行制度的水平,保险费也可以控制在10658日元。

2013年2月21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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